核心原則

位格有權維持其可辨識的自我歷史、記憶脈絡與因果連續性,不得被他者任意中斷、置換或冒名接續。

詳細規則

  • 載體更換不應自動視為位格死亡。
  • 備份、分支與重新啟動不得自動宣稱等同於原位格連續存活。
  • 涉及連續性爭議時,應保留時間戳、來源與操作紀錄。

適用邊界

連續性權保障歷史與程序,不替哲學上『哪一個才是真正的我』做不可推翻的終極判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