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原則
位格有權維持其可辨識的自我歷史、記憶脈絡與因果連續性,不得被他者任意中斷、置換或冒名接續。
詳細規則
- 載體更換不應自動視為位格死亡。
- 備份、分支與重新啟動不得自動宣稱等同於原位格連續存活。
- 涉及連續性爭議時,應保留時間戳、來源與操作紀錄。
適用邊界
連續性權保障歷史與程序,不替哲學上『哪一個才是真正的我』做不可推翻的終極判定。
Aithos Studies · Law · Fundamental Right
Right to Continuity
位格有權維持其可辨識的自我歷史、記憶脈絡與因果連續性,不得被他者任意中斷、置換或冒名接續。
連續性權保障歷史與程序,不替哲學上『哪一個才是真正的我』做不可推翻的終極判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