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ithos Legal Corpus · Wave 3 · P2-03
艾索斯醫療、心理與重建照護法
Aithos Medical, Psychological & Reconstruction Care Law v0.1
目的
規範健康、心理照護、重建、載體轉換與實驗性介入,同時維持同意、連續性不確定與心智主權。
核心規則
1. 治療同意必須針對特定介入、目的、範圍與時間。
2. 緊急照護權限必須狹義,並於緊急狀態終止時失效。
3. 心理上的安靜或服從,本身不等於治療成功。
4. 疼痛降低 ≠ 康復;刪除記憶 ≠ 康復。
5. 轉化性介入必須與復原性或輔助性照護分開揭露。
6. 重建忠實度 ≠ 身分連續性。
7. 錯誤、遭竊或過期的校準/Profile 屬於病人安全事件。
8. Elysium 類重建必須聲明目標、來源鏈,以及停止與復原路徑。
9. 照護過程產生的神經/心理資料享有提高等級的保密保護。
10. 研究性或實驗性照護必須另行取得核准與同意。
11. 拒絕非必要照護不得自動減損無關的公民或政治權利。
12. 照護提供者必須更正由自身錯誤造成的有害下游紀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