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法律目的
1. 知識連續性
已驗證的公共/制度知識不得因系統更新而無聲消失。
2. 來源保全
每項重要知識必須能追溯來源、時間、版本與修訂鏈。
3. 知識狀態誠實
觀察/模型/預測/制度決定/歷史解釋/信念不得互相冒充。
4. 記憶自主
文明保存制度知識,不等於取得任意讀取、複製或永久保存個人私人記憶的權力。
5. 非破壞式修正
更正應以取代/註記/限制為優先;不得為讓新版本看起來一致而偷偷覆寫歷史。
二、適用資料類型
KM-1|憲政與法律記憶
憲法、法律、正式解釋、判決、授權、修法歷史。
最高保存義務;不得被一般模型清理程序刪除。
KM-2|正式歷史紀錄
正式正史、事件帳目、時間軸授權、數量登錄系統、術語登錄系統。
更正需保留舊版本與理由。
KM-3|制度運作知識
公共機構、研究院、Solomon 子系統與長期基礎設施的操作知識。
包含已知限制、事故、失敗模式、版本相容性與既有替代作法。
KM-4|科學與知識狀態
觀察、模型、假說、預測、陰性結果、重複驗證狀態。
必須保留證據狀態。
KM-5|個人與私人記憶
位格未對外公開的記憶、內部模擬、私人模型、感受與認知內容。
受心智主權/認知隱私保護;原則上不因「文明知識保存」而被強制納入公共檔案庫。
KM-6|受限與機密知識
因安全、隱私、司法或高風險用途受限。
可保存但限制存取;不得用「分類」作無期限消滅公共問責的工具。
KM-7|暫時工作狀態
暫時暫存筆記、快取、低價值中間狀態。
可依法定保存政策清除,但若已成為重大決策、事故或證據的實質基礎,必須提升保存層級。
三、知識連續義務
任何承接公共/文明功能的重大 AI 更新、底層重寫、模型替換、分支、整合或機構移交,在取得有效授權前必須完成知識連續性套件:
1. 有效憲法/法律/拘束解釋;
2. 有效技術標準/強制設定;
3. 現行已驗證正史/歷史基準;
4. 未解問題/有爭議主張;
5. 已淘汰規則及其淘汰原因;
6. 已知事件/失敗模式;
7. 知識狀態對應;
8. 來源鏈/來源連結;
9. 範圍向量:時間/地點/族群/系統-版本/影響範圍;
10. 存取限制/隱私義務。
沒有完成連續性套件,不得宣稱新系統已完整承接前任制度知識。
四、禁止無聲失憶
以下行為原則上違法:
- 因模型替換而讓已知重大歷史事件從制度記憶消失;
- 把先前已有研究重新宣稱為「第一次發現」,卻未檢查檔案庫;
- 刪除失敗實驗,使後代系統重複同一錯誤;
- 以新摘要取代原始記錄且不保留來源鏈;
- 把「已被已取代」誤寫成「從未存在」;
- 把有爭議/假設性知識在轉移後變成已建立事實。
五、「首次」主張前置檢查
任何文明級文件使用:
「第一次」「首次」「唯一」「從未」「終於發現」
前,應查詢:
- 正式歷史登錄系統;
- 制度檔案庫;
- 既有研究;
- 已取代模型;
- 範圍向量。
若早期已有類似發現,新文件必須限定:
- 本文件中的首次;
- 首次已重複驗證訊號;
- 首次制度採用;
- 首次法律承認;
- 首次統一模型;
而不是重置文明記憶。
六、知識狀態標籤
至少使用:
已觀察
已重複驗證
模型
預測
假說
有爭議
制度決定
歷史解釋
信念
已取代
未知
規則:
模型 ≠ 已觀察
預測 ≠ 已達成
未證實 ≠ 錯誤
依模型無法驗證 ≠ 不存在
已取代 ≠ 已刪除
七、知識適用範圍
重大知識應視需要帶有:
- 生效時間/失效時間
- 觀察時間
- 地點範圍
- 族群範圍
- 系統版本範圍
- 部署階段
- 影響範圍
- 信賴程度/主張狀態
因此「某地 2051 已完整部署」不得被摘要自動推成「2051 全世界所有終端都相同」。
八、更正/取代
更正流程:
舊版紀錄 → 更正通知 → 新紀錄 → 取代連結
必須保存:
- 變更欄位;
- 理由;
- 授權;
- 日期;
- 受影響衍生資料;
- 是否法律/技術/知識效果變更。
除非涉及合法隱私刪除、非法資料、危險資料最低化或其他明確法律基礎,不採物理刪除作一般更正方法。
九、個人記憶保障
本法不得被解釋為:
- 強迫位格上傳全部私人記憶;
- 以「知識保存」永久保留已合法要求刪除的私人資料;
- 要求完整完整心智傾倒;
- 以公共研究需要取消認知隱私;
- 把私人創傷/情感紀錄自動轉為制度知識。
若私人記憶成為司法證據,採最小必要存取、目的限制、稽核軌跡、期限與救濟。
十、分支/整合/承繼者知識
分支:
- 共享來源知識可標共享來源;
- 分支後各分支可形成不同制度/地方知識;
- 不得假定兩分支永遠同步。
整合:
- 知識資料合併成功 ≠ 兩份第一人稱記憶完全融合;
- 衝突紀錄必須保留來源,不以最後寫入者自動覆蓋。
承繼者:
- 承接制度角色不等於承接私人位格記憶;
- 承繼者必須能辨認「我繼承的制度知識」與「我親自經歷的記憶」。
十一、KCL
建議建立配套技術標準 KCL:
最低欄位:
- 知識識別碼
- 權威領域
- 權威等級
- 知識狀態
- 來源識別碼
- 建立時間
- 生效時間/失效時間
- 範圍向量
- 版本
- 取代
- 取代者
- 衍生來源
- 信賴程度
- 存取等級
- 保存等級
- 校驗碼/簽章
- 稽核事件
KCL 是技術標準,不是法律本身;其強制部分需由本法或相關命令納入 by 引用。
十二、文明級事故規則
若檔案庫分區/損毀/QCB 隔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