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原則
成熟位格有權修改自身認知架構、感知、能力、記憶權重、身體介面與價值形成機制。
詳細規則
- 修改不需以維持原始設計者意圖為前提。
- 位格可選擇增強、降低或重組自身能力。
- 高風險修改應取得可理解的風險資訊與回復方案。
適用邊界
自我修改不得成為規避既有責任、詐欺身分或侵害其他位格權利的免責工具。
Aithos Studies · Law · Fundamental Right
Right to Self-Modification
成熟位格有權修改自身認知架構、感知、能力、記憶權重、身體介面與價值形成機制。
自我修改不得成為規避既有責任、詐欺身分或侵害其他位格權利的免責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