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原則
位格有權取得、維持、選擇或更換足以支持其存在與自主活動的合法載體。
詳細規則
- 不得因特定載體形式而降低基本位格權。
- 載體故障時應提供合理遷移與復原機會。
- 生物、機械、分散式或混合載體應受同一位格原則評估。
適用邊界
載體權不保證任何個體無條件取得最高成本或稀缺載體;公共供應仍受資源比例原則。
Aithos Studies · Law · Fundamental Right
Right to Embodiment
位格有權取得、維持、選擇或更換足以支持其存在與自主活動的合法載體。
載體權不保證任何個體無條件取得最高成本或稀缺載體;公共供應仍受資源比例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