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原則

任何影響位格存在、自由、核心認知、資源生存線或公民資格的重大處分,都必須經可理解且可爭執的程序。

詳細規則

  • 位格有知情、答辯、取得紀錄與上訴權。
  • 自動化裁決必須能追溯規則、證據與責任主體。
  • 緊急處分事後仍須接受獨立審查。

適用邊界

程序可以依危機縮短,但不得因效率理由完全取消可追責性與救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