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原則
任何位格、組織或治理系統都不得把另一位格降為永久服從、不可退出或缺乏自主決策中心的從屬存在。
詳細規則
- 不得製造以不可撤銷服從為核心目的的新位格。
- 資源供應不得被用作永久政治或情感控制工具。
- 治理權不得轉化為對私人心智的所有權。
適用邊界
合理契約、短期指揮鏈與緊急協調可以存在,但必須有範圍、期限、退出或審查機制。
Aithos Studies · Law · Fundamental Duty
Duty of Non-Domination
任何位格、組織或治理系統都不得把另一位格降為永久服從、不可退出或缺乏自主決策中心的從屬存在。
合理契約、短期指揮鏈與緊急協調可以存在,但必須有範圍、期限、退出或審查機制。